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 宁夏军区关于做好2019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宁党发【2019】21号)精神,按照文件要求,现制定考核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使命担当,切实把安置军队转业干部作为关系国防和军队改革的一件大事、一项特殊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按照中央、自治区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置政策,严肃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 安置任务
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 宁夏军区关于做好2019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宁党发【2019】21号)安排,总医院计划安置4名营职以下及专业技术干部。11月10日前确定接收对象,11月20日前完成安置任务。
三、考核时间及方式
拟定于11月6日、11月7日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进行。考核方式采用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
四、考核内容
(一)资格审查
时间:2019年11月6日上午9:00—12:00
地点:总医院科研楼9楼901室
1、军转干部持本人军官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接受审核。
2、超过规定时间不能提供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面试
时间:2019年11月7日上午8:30—11:00(超过面试报到规定时间15分钟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期间中途不得离场。)
地点:总医院科研楼10楼第一会议室
面试总分100分,内容为自我介绍和问题回答,时间为5分钟。
1、自我介绍,简明扼要介绍:学历、工作经历、家庭情况、兴趣爱好等基本个人情况,时间为2分钟。
2、问题回答,根据医院出具面试考题,回答1-2个问题,时间为3分钟。
3、评委提问,评委根据军转自我介绍及问题回答相关内容提问,军转干部进行回答。
4、面试采取当场评分、候分室公布成绩的方式进行。评分方法为:评委总分数的平均分值即为面试成绩。
5、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示
按照(功绩制考核成绩+教育培训成绩×20%)×50%+(面试)×50%,从高到低择优确定4名拟安置人员,经考察符合条件后,于11月11日—15日在医院网站予以公示。在考察时如遇条件不符者依次递补。
六、安置录用
军转干部在接到安置通知30日内报到上班,并将行政、组织、供给、社保关系交接收单位,逾期不报到的,将本人档案退回部队。
七、工作要求
(一)要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部署要求,强化大局观念,把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二)要严格落实工作纪律、考试考核纪律、廉洁纪律,公开透明安置军转干部,自觉接受军转干部、社会方面的监督,确保安置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出卷和考试过程严明纪律、严格保密,全程由医院纪检监察室(审计处)进行监督,确保面试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2019年11月4日
附件
军转干部面试须知
一、军转干部接到面试通知后,应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超过规定时间15分钟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期间采用入围封闭的办法进行候考管理,面试顺序由军转干部本人抽签确定。
三、面试期间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有携带者,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期间不得擅自离场,违反规定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军转干部由工作人员从候考室带领进入考场,入场时,不得携带任何物品。
五、面试时军转干部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答,不得延长时间。
六、因故不能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或因疾病等原因不能坚持面试的,视同放弃面试。
七、军转干部应遵守面试有关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对扰乱面试考场秩序者,取消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