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拟聘用名单公示公告(补充二)
根据《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经资格审核、考核、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对参加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因孕期延期体检合格人员马亚楠(022042妇科医师)、高建梅(022038 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医师2)、张辉(022044心血管内科医师1)、彭佳楠(022047肾脏内科医师)、韩珈蓉(022056内科医师)予以公示。
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至2月16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打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纪检监察室、组织人事处举报。来信请寄: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纪检监察室、组织人事处,邮编:750004,举报电话:0951-6744560、6743501。接受电话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应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相关部门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将取消被举报人的招聘资格。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自主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