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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组织人事处[2008]4号
各处、科室:
根据宁人发[2008]24号和宁卫人发[2008]16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08年度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评审条件和资格的要求
1.关于学历的问题。对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在1990年(不含1990年)之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若本人工作能力强、业绩成果突出,符合其他评审条件,可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 关于执业资格的问题。凡申报医师或护理职称系列的,须具备相应专业类别的执业资格,并执业注册。其中申报中西医结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的,须具备中医执业类别的医师资格。
3.关于落实城市医疗机构到农村定期服务的问题。按照宁卫人发[2007] 270号文件中关于城市医生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前要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机构累计工作满1年的规定,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凡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临床医师除正常申报材料外,还要提供相关卫生部门出具的支援农村和社区的证明材料。
4.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的晋升问题。从今年起,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执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宁人发[2007] 170号 )。凡在社区工作满4年(截止2007年12月31日)的,均可按照本条件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5.关于核心期刊目录和专业学术期刊目录的问题。从2008年开始,职称评审采用重新修订的核心期刊目录。申报人员提交的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凡列入新修订《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的认定为核心期刊。除此之外的,不按核心期刊对待。
鉴于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卫生类专业学术期刊目录了解不够,现公布卫生类专业学术期刊目录(参照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刊登的医药、卫生类专业期刊),目录所列1220种卫生类专业学术期刊可作为我区卫生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工作中承认的专业期刊(附件1)。
二、对申报评审材料的要求
1.述职考评和论文答辩。晋升正副高人员需进行述职和论文答辩,述职由各科主任组织在本科室内进行,从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期目标等方面进行考评;论文答辩由组织人事处统一组织安排。
2.申报评审材料包括:
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2007年新版)2份;
⑵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
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
⑷发表的学术论文期刊原件,论文期刊要在封面注明文章所在页数,并在目录上作标记,其中提交的外文论文原件要翻译成中文附后;答辩论文复印件8份;
⑸具体解决疑难病例和重大技术问题的实例(正高5例,副高3例,同行专家的评议意见由组织人事处统一组织安排);
⑹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后填报的《继续教育考核登记表》原件(须经人事厅培训教育处审核签章,由科研处统一提供);
⑺论文答辩登记表;
⑻学历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申报医师职称系列的,还须提交相应专业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原件,执业医师证书要有明确的执业注册纪录;申报护理职称系列的,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要完整齐全,不得缺页);
⑼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述职登记表。破格晋升人员须提交科室推荐报告(经主管院长
签署意见);
⑽凡符合职称外语或计算机免试或降分年龄的申报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⑾正高评审费450元,副高评审费400元,中级评审费200元。
三、职称晋升申报中的有关要求
1.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报送材料,对申报材料不全或未按要求报送的,不另行通知申报人员补齐材料,一律作为不符合评审条件的人员不予上会评审。
2.对未列入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目录的专业,仍按照原自治区卫生系列统一评审条件采取评审的办法确认其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关于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一律参加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计算机模块考试,其他部门组织的计算机考试一律无效。
4.参评人员提供的外语证书、论文、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二次(以上)学历证书、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的年龄、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等所有评审材料的取得时间,一律截止到上年年底,不按此规定执行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从2009年起,开始执行即将下发的新修订的《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五、按自治区《关于企事业单位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考核定职的规定》(宁职改办[1991] 8号文件精神,国家已纳入以考代评系列的,须参加统一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国家未纳入以考代评系列的,在规定的评审系列中进行,申报考核定职的人员除按规定提交学历(学位)证等证件外,还须填写《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考核定职申报表》,撰写2000字以上的技术工作总结,提供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两个模块的合格证书。
六、职称评审具体日程安排:
1. 2008年5月13日—2008年5月15日:资格申报,填写表格;
2. 2007年5月16日—2007年5月19日:科室述职;
3. 2007年5月20日—2007年5月28日:组织人事处整理材料;
4. 2007年5月29日—2007年6月8日:论文答辩、评审、公示;
5. 2007年6月9日—2007年6月18日:组织人事处填注意见,上报卫生厅。
凡申报2008年度职称评审人员,请务必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及时申报,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注:上述文件和表格均可从宁医附院组织人事处(http://www.nyfy.com.cn/rsc)网站浏览和下载。
可直接点击此处下载相关表格
组织人事处
2008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