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
笔试及面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2020年9月19日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发布的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含网上初审和现场复审)工作已经完成。现就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的笔试及面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由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统一组织,内容包括:公共知识试题,占笔试成绩30%;专业知识试题,占笔试成绩70%。笔试时间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一)参加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笔试时间:2020年11月11日(星期三)9:00-10:30。
(三)笔试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门诊十二楼(乘坐西侧电梯)。
(四)注意事项:
1.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含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及黑色碳素笔、橡皮擦等考试用品。
2.参加笔试人员应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于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超过开考时间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笔试考试不得提前交卷。
二、面试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同一岗位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上述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如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其它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该招聘岗位从笔试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进入面试人员。每位面试者面试时间为5分钟,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须达60分,否则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方式为综合面试,采用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的意愿素质(包括就业动机、职业精神、竞争意识等)、智能素质(包括业务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包括仪表举止、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包括专业知识、相关学科知识等)等方面的能力素质。
(一)参加人员:通过笔试参加面试人员(另行通知)。
(二)面试时间:2020年11月13日(星期五)09:00-11:00。
(三)面试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科研楼二楼第三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含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
2.参加面试人员应提前3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
3.面试顺序以现场抽签结果为准。
三、成绩公布
(一)公布网站
http://www.nyfy.com.cn(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官网)。
(二)公布时间
2020年11月13日(星期五)。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项
(一)体检:根据考核总成绩确定的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我院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二)聘用:本次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均采用院内聘用形式,我院与体检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备案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试用期满后,经我院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防疫要求:所有区内参加笔试和面试人员,进入考场前需出示“健康宁夏”二维码,测量体温,体温正常且“健康宁夏”二维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进入考场。所有从区外来宁参加笔试和面试人员,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单(结果为阴性)。
五、咨询与监督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951-674394、6744384(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组织人事处);联系人:马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951-6744560(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纪检监察室)。
六、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制作也不提供笔试复习资料。
(三)我院纪检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四)在体检等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我院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每个环节仅递补一次。
(五)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附件:2020年下半年备案人员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组织人事处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