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职工报道通知

发布人:王凯 文章来源:

 

各专业毕业生:

我院2019年新职工报到时间已确定,现将报到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博、硕士研究生及其他医技人员

1、报到时间:2019729日(周一)上午8:30

2、报到地点:宁医大总院科技楼二楼第四会议室

3、携带物品:黑色碳素笔、2寸白底彩色近期免冠照片1张、1寸白底彩色近期免冠照片4张。

4、携带证件:

1)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就业协议书原件、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3张);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注册并打印);

3)往届毕业生需携带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岗位相关资格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工作证明及劳动合同(由原工作单位提供)原件及上述各类证件的复印件1份。

二、护理人员

1、报到时间::2019729日(周一)上午9:30

2、报到地点:宁医大总院外科楼二楼第四会议室

4、携带证件:

1)原件及复印件: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提供)、本人就业协议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3张)、2019年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单(在线打印);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注册并打印)

三、档案材料托管方式

1、博士研究生档案由医院组织人事处档案室负责接收,如学校允许个人携带档案者,请于报到当天直接携带密封好的档案材料到医院报到,如学校不允许携带档案者请本人联系所在学校按就业协议书地址寄至我院组织人事处,如有档案事宜咨询,请联系我院组织人事处档案室吴老师。联系电话:0951-6743500

2、硕士研究生和院内聘用人员,档案托管至宁夏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局,学生报到时必须提供宁夏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局档案托管证明并交复印件1份,未按要求提供者将不予报到。

宁夏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局托管档案证明办理方法:请直接携带个人档案或学校出具的档案转递证明、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到宁夏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局一楼大厅直接办理。应届毕业生须带:报道证、毕业证、身份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如有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宁夏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局人事代理部(地址:宁夏银川市南薰西街375号,电话:0951-5046269)。

3、护理人员档案材料暂不做要求,可先暂放学校,也可托管至宁夏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局,但在签订正式聘用劳动合同后一月内必须托管至区人才交流中心,托管档案方法同上。

注意事项:1.往届生在入职前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报到时需持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2. 往届生入职前需让原单位停缴社会保险并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至银川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社会保险关系不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的除外)。


说明:未按期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就业机会。

新职工请扫描二维码入群(二维码见附件)。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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