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资格复审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发布人: 文章来源: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资格复审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手册》要求,经资格初审、笔试和资格复审,现对符合我院招聘条件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至7月28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等方式,向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举报。来信请寄: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组织人事处,邮编:750004,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804号,举报电话:(0951)6744394,6744560。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应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联系电话。我院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招聘,将取消被举报人的招聘资格。

附件:

点击浏览该文件[附件:2017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资格复审公示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