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招聘护理人员
资格审查及考核的通知
根据《宁医大总院2020年度招聘护理人员通知》要求,考生网上报名、资格确认工作已经完成,资格审查及考核工作考试定于6月28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6月28日早上8:00(8:00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资格)
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科研楼前篮球场
二、资格审查及相关要求
审查名单: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
携带材料:高中毕业证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
考核形式:资格审查通过后,拟于早上9:00开展笔试、下午2:00开展技能操作考核。
三、防疫要求
(一)所有区内参加考核人员进入考点前须出示“健康宁夏”二维码,测量体温,并登记相关信息,体温正常且“健康宁夏”二维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考核。
(二)所有从区外返宁的参加考试人员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单(结果为阴性)。
(三)所有考生须填写《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应聘人员(本科护理)来院申请表》,于6月24日上午12:00点前发送至邮箱nyfyrsczp@126.com(请勿发送压缩或打包文件,直接发excel格式,文件名为应聘者的姓名+专业(本科护理)!)
(四)考生全程携带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明,进入考点后须全程佩戴防护口罩,在核对身份证件时,考生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核对时间,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五)排队等候时,要求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考核结束后,应聘者无特殊原因不得在考场滞留。
(六)考试期间如出现发热症状,须立即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按应急预案处置。
(七)考生必须按照防疫有关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951—6746027(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组织人事处)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组织人事处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