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用人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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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浏览该文件[附件1,2 ]院各处(科)室、各分支机构: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医大总院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及《宁医大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院人员招聘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现将2014年度各处(科)室报送用人计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硕士(含)以上学历人员: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要求,硕士(含)以上学历人员招聘计划需于每年1月上报至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实行统一招录。请各处(科)室结合科室人员编制和岗位需求情况,严格按照科室实际需要详细填报2014年硕士(含)以上学历人员需求信息详见附件一《2014年处(科)室非护理人员用人计划申请表》。

2、本科学历人员:2014年确因科室人员紧缺需要补充临床专业本科学历者,原则上在培训、轮转满三年人员中按照“个人自愿、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选拔。申报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所需本科人员是“基地选拔”或是“应届毕业生”。

3、按照《宁医大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护理人员实行院内聘用制度。请各科严格按照科室实际需要详细填报2014年护理人员需求信息,详见附件二《2014年科室护理人员用人计划申请表》,并将护理人员用人计划申请表直接报送至护理部,由护理部统一报送组织人事处。

二、申报要求:

1、用人计划一旦上报,不能更改,实际用人计划以医院院长办公会议通过为准。此次申报工作结束后,2014年组织人事处将不再接收各处(科)室递交的临时性用人报告。

2、此次用人计划申报工作定于2013年9月30日结束,请各处(科)室将填写好的用人计划以A4纸打印(如科室无用人需求,请在用人计划申请表“需求岗位”一栏内注明“无用人需求”),经科室核心小组成员签字并报主管院长签字同意后,务于2013年9月30日前上报组织人事处。

3、总院、口腔医院计划报送组织人事处徐兴,电话6746027

心脑医院计划报送综合办公室邢老师,电话:6746895

肿瘤医院计划报送综合办公室魏主任,电话:6746105

备注:

1、 拟搬迁至急诊大楼的相关科室,请考虑人才储备问题。

2、 通知和附件可在OA系统或组织人事处网站下载。

附件:1、2014年处(科)室非护理人员用人计划申请表;

2、2014年科室护理人员用人计划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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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医大总院组织人事处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