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自治区第三批“塞上英才”“国内引才312计划”和第四批“海外引才百人计划” 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

于做好自治区第三批“塞上英才”“国内引才312计划”和第四批“海外引才百人计划”人员选拔

工作的通知

总院各处(科)室及各分支机构:

根据自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开展自治区第三批“塞上英才”“国内引才312计划”和第四批“海外引才百人计划” 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宁人才组〔2016〕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16年第三批“塞上英才”“国内引才312计划”和第四批“海外引才百人计划” 人员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塞上英才”工程

1、选拔对象: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在职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2、选拔条件:

(1)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献身科技事业,刻苦钻研技术,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2)业绩成果条件。选拔对象近5年内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中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大贡献:

①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

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成就突出,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

②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③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

④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

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⑤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⑥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对于长期扎根科研生产一线,辛勤工作,近年来在我区支柱产业、重大项目、重点科研、优势学科、技术攻关和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中,引领作用突出,创新实力强劲,业绩成果显著,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人才予以重点推荐。

(二)“国内引才312计划”

1、选拔对象:从国内引进,在我区能源化工、新材料、装备制造、生物工程、高新技术、交通运输、城市规划、农产品种植加工、教育文化卫生社科等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学科创新创业,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2、选拔条件:

(1) 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在我区工作2年以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特别急需紧缺专业可放宽到硕士研究生学历。

(2)业绩成果条件。选拔对象近5年内须有以下成果之一:

①主持或承担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科技项目,并获得省部级以

上科技奖项。

②在国内外重要刊物发表过具有一定影响的学术论文,开发、掌握1—2项本领域的关键技术,并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拥有发明专利。

③拥有1—2项为企业产生效益的优秀科研成果,在企业经营

管理和拓展市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④有丰富的医疗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经验和科研能力,掌握1-2项先进技术,从事过重大医学项目研究。

⑤携带技术、项目、资金创办合办高新技术企业或与我区企业合作开发产业化项目,技术水平先进,市场前景良好。

⑥自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认定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三)“海外引才百人计划”

1、选拔对象:从海外全职或柔性引进,在我区重点创新项目、优势学科、重点实验室、大中型企业、国有商业金融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优势学科以及新型工业化、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创新创业,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急需紧缺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2、选拔条件:引进急需紧缺的硕士不超过50岁,博士不超过55岁,且每年在我区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重点科技创新项目引进人才:能够承担重大科技专项或重

点科技项目中科研及管理的重要任务,解决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和工艺操作性难题,或拥有市场开发前景的自主创新产品;在海外承担过与宁夏重大科技专项或重点科技项目相关的工作,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

(2)优势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引进人才:具有较高研究水平,近5年在国际重要刊物发表过具有一定影响的学术论文;获得国际

科技奖项、掌握较高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3)大中型企业和国有商业金融机构引进人才:拥有能够促进

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并能为企业产生效益的优秀科研成果;在企业经营管理和拓展市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具有一定的金融管理、资本运作经验,在业界有较大影响。

(4)引进高层次创业人才:拥有技术含量高、市场开发前景广

阔的专利、发明或专用技术,能够填补自治区空白并进行产业化生产;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和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海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35%以上。

(5)医疗卫生机构优势学科引进人才:在国外著名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并从事过重大研究项目;掌握先进技术、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科研能力,能够填补自治区空白。

(6)煤化工、新材料、装备制造、特色农业产品加工和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引进人才:在国外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从事过项目研究或相关工作,掌握世界最新技术成果、管理方式和营销,能够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促进产品更新,推进企业发展,经济效益显著增加。

不直接从事或主要精力没有用于科学研究、科技攻关、技术创新等科研生产一线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特别是担任副厅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厅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工作人员,不参加上述各类人选的选拔。

(四)、个人呈报材料主要有:

1.相关表格。推荐人选分别填报《自治区“塞上英才”工程申报表》(A4纸各一式三份)、《自治区“国内引才312计划”申报表》(A4纸一式一份)、《自治区“海外引才百人计划”申报表》(A4纸一式一份)以及《人选业绩成果一览表》(A4纸一式一份)(附电子文档)。

2.单行材料。推荐人选业绩与贡献单行材料,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主要阐明被推荐人员近5年来的学识水平、研发能力、 参加科研项目获得的成果(注明成果等级及本人排名)、发明创造与技术革新产生的效益,以及发表论文、出版著作、专利情况等(与所提供佐证材料一致),加盖推荐部门印章。

3.佐证材料。被推荐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业绩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主要著作、论文及发表刊物级别复印件等。

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相关表格请到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nxhrss.gov.cn/表格下载)下载,也可加入宁夏人才QQ群338430581文件中下载。

报送地址:组织人事处904室

报送时间:截止到2016年4月6日。

联 系 人:吴茜

电 话:3500

组织人事处

2016年3月28日

附件:1.《自治区“塞上英才”工程申报表》

2.《自治区“国内引才312计划”申报表》

3.《自治区“海外引才百人计划”申报表》

4.《人选业绩成果一览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海外百人计划人员申报表 ]

点击浏览该文件[海外百人计划人员业绩成果 一览表基本情况表 ]

点击浏览该文件[国内引才312计划人员申报表 ]

点击浏览该文件[国内引才312计划 人员一览表 基本情况表 ]

点击浏览该文件[塞上英才 人员申报表 ]

点击浏览该文件[塞上英才 业绩成果一览表 基本情况表 ]